疫情防控期间深圳困难企业缓缴业务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确认表》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经公示后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企业工会决议书(盖相应章);
3.企业出具的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4.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预约到就近的缴存银行网点申请(目前我中心正在优化系统,在系统优化完成前,企业可预约前往我中心各管理部申请)。
其他注意事项
1.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企业是否受疫情影响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情况,由企业申报。
3.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0年底前提出申请,申请期限以审核通过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缓缴业务期限届满后,单位自动恢复到申请前的缴存状态。
5.办理了缓缴业务的企业,可办理提前恢复缴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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