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面向新区机关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通告。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房源实际情况,开展面向新区机关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工作。
详细信息:深圳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房配租详情
深圳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房配租申请指南
配租对象
新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及驻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者住宅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本市其他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在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期间不得租住人才住房。
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配租流程
(一)申请受理
按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相关规定,各单位住房专员通知并收齐申请人资料,统一报送。
1.受理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111办公室。
3.咨询电话:0755-28333561、0755-28333249。
(二)资格核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办法等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名单。
(三)信息公示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此次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安排选房。
(四)选房
选房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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