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广东省户籍居民考入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的,愿意迁移户口进入学校集体户的,可申请办理户口迁出。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未成年人迁出市外的需提供:未成年人《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如监护人是离异状态,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材料。
4.申请人《新生入学通知书》 (新生入学户口迁出)
5.原农业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同意恢复农业户口证明(学生因肄业、退学、被开除、判处徒刑等迁回原籍或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回原籍)
6.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户口迁出)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登陆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即时受理。
3.审核
受理通过后,即时审核,申请人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4.审批
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派出所民警即时作出审批意见。
5.办结
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送达 申请人确认签名,当场领取《户口迁移证》,如选择邮寄的,邮政速递派送证件。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公安局户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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