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具有深圳户籍老年群体中的失能老人、特殊群体老人,市民政局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公立养老机构项目收费标准
(一)床位费,新入住老年人每人每月710元,已含水电消毒洗涤费、一次性设备费;因原入住的老年人已缴交了一次性设备费,本通知实施前已入住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床位费为620元。
(二)护理费,一般护理每人每月620元;半护理每人每月1100元;全护理每人每月1650元。
特别护理服务收费标准由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代理人)与养老机构根据护理需要双方协商确定。
注: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对入住特困老年人(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实行免费,对入住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失能、高龄老年人实行低价收费,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和膳食费按当年我市公布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
养老补助标准
(一)60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规定,生活不能自理(介护)的老人指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需深圳市、区直属医院的诊断证明。
深圳市养老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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