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办理变更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
2.隶属合伙企业依法作出决定。
3.分支机构变更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需经相关许可部门批准。
办理材料
1.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深圳市)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深圳市)
3.因隶属单位名称变更而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提交隶属单位机关出具的隶属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深圳市)
4.隶属单位营业执照(深圳市)
5.隶属单位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深圳市)
6.分支机构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深圳市)
7.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深圳市)
办理流程
1.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①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②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③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受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①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②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③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①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②审查是否有限制办理的情形;
4.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核准登记。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核准登记。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制证
营业执照、变更备案通知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送达
营业执照、变更备案通知书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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