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降级分为超龄降级和其他降级。
办理条件
超龄降级业务
超过60或70岁的需体检后办理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五十九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其他降级业务
只要有下列情况中的情形之一的,必须在30天内办理降级业务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
2.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3张驾驶证专用照片(6个月内有效,建议通过有资质的相馆或自助设备获取);
3.属于超龄降级的,需先到深圳市区级以上联网医院进行驾驶人体检(6个月内有效)。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登录网上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http://szjj.sz.gov.cn/CGZL/)或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办理入口见文末)预约,预约完成后,持相关资料按时前往办理点办理。
网上深圳交警
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
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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