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驾驶人满分教育学习详情
满分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省份任意地市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学习内容
1、行人交通安全;
2、交通事故警示录(驾驶人篇);
3、《关爱生命,安全出行》(警示录篇);
4、特区学习条例;
5、交通事故警示录(机动车篇);
6、教官教授交通安全教育课。
学习模式
采取网络教育+现场教育模式
学习时间7日,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小时(当日未累积满学时的当天学习时间作废),其中现场教育不得少于2日。
注:根据驾驶证记分的不同情形,由系统自动计算最少需要参加现场教育的天数。
学习时长
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7日,每日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日。
考试指南
完成满分教育后,驾驶人需持身份证明原件、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办理业务日前6个月内有效)申请考试,受理时工作人员将核实驾驶人是否具有教育凭证。
1.在交警支队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中心(南山区S301南坪快速附近)现场申请考试的,无需预约。
2.在深圳市车管所申请考试需预约,预约后携带资料到咨询台取号等待叫号受理。受理后可在深圳市车管所三楼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理论考场缴费并考试。
温馨提示
申请成功后,参加满分教育有效期为3个月,可通过窗口提出1次延期申请,申请后延期3个月。有效期内未完成教育的,教育记录作废,需重新申请满分教育。
参加现场教育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若因故无法按时参加现场教育的,在满分教育申请有效期内,驾驶人可通过[满分现场教育暂停申请]提前一天提出满分现场教育暂停申请。每个场次最多允许暂停一次, 办理暂停申请总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需考科目一、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具体考试流程以受理窗口告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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