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2019年龙华区第一批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龙华区房源实际情况,现面向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推出第一批人才住房
2019年深圳龙华区第一批人才房定向配租申请流程
一、网上注册并申请
住房专员登陆“深圳市龙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专栏”,注册单位账号,进行手机验证,进行申请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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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根据相关要求提交个人纸质申请材料至住房专员处,住房专员审核并汇总申请人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在系统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单位申请人信息明细表。确定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11月7日上午9点—2019年11月13日下午6点(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2019年定向配租资格。
二、确定拟分配套数及名单
区住房建设局在系统上审核各单位的申报信息,并确定拟分配套数。系统将受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各单位住房专员手机,各住房专员根据短信提示,登录申报系统,在线确定拟入住申请人名单。
三、提交申请材料
各单位住房专员按要求准备拟入住申请人个人申租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提交纸质材料。
四、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
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首期房租及租赁保证金。
五、入住情况备案
承租单位将所取得住房出租给本单位已确认的入住人员;
若入住人员名单发生变更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变更信息报区住房建设局备案。
重要提示
(一)申请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的承租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本单位配租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并报送我局。
(二)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三)企业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人才住房,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我局不作任何承诺。
(五)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我局不作任何承诺。
(六)因本次定向配租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万科泊寓水围新村项目及万科泊寓上油松村项目的租赁期限为三年,故三年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七)关于后续批次的重点企业人才住房配租通告,请留意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
(八)定向配租咨询电话:8147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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