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以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设立所需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1
材料来源:公安局
填报须知:验原件,收复印件。办理业务时,需准备数字证书或银行U盾。
2.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证明 原件:1
材料来源:申请人
填报须知:电商平台出具,原件1份
3.以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 复印件:1
材料来源:公安局
填报须知:经营者须为深圳市户籍人口或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对于深圳户籍人口,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并核验原件;对于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的申请人(含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收取身份证和居住证复印件,并核验原件。办理业务时,需准备数字证书或银行U盾。
4.电子商务平台名称和网络经营场所网址 原件:1
材料来源:申请人
填报须知:(在申请书内填写,可填写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应当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5.《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 原件:1
材料来源:申请人
填报须知:经营者签署。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地址需填写25位房屋编码。
温馨提醒
深圳以网络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与一般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流程一致,不过所需材料略有不同。
相关内容:深圳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条件、材料、流程
深圳个体工商户注册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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