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首次签发
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未提供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应提供本人书面声明;
(4)新生儿父亲申请办理,但母亲信息无法提供或无法核实的,需提交新生儿与父亲亲子鉴定证明;
(5)非新生儿父母申请办理或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交新生儿监护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办理或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6)原分娩机构已停止签发职能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住院分娩证明,否则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
(1)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未提供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应提供本人书面声明;
(4)助产机构外分娩的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及亲子关系声明;
(5)新生儿父亲申请办理,但母亲信息无法提供或无法核实的,需提交新生儿与父亲亲子鉴定证明;
(6)非新生儿父母申请办理或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交新生儿监护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办理或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
(1)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申请;
(3)因当事人原因变更父亲或母亲的,提供相应的亲子鉴定证明,新生儿需变更户籍的,还需提交原户籍注销的证明材料(仅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因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变更的,应提供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原小孩出生医院)向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
(1)原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所依据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应由产房护士长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2)无《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应提交接生记录、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和书面申请;
(2)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所依据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没有的应提交接生记录、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原签发机构管理部门印章);
(3)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申请材料初审合格,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原小孩出生医院)向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
(1)原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所依据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应由产房护士长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2)无《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应提交接生记录、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在微信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出生证】可获取深圳出生证明办理指南及网上申领流程。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