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出生医学证明废证?
出生医学证明废证是指在运输、存储、发放过程中毁损、遗失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或因打印填写错误未签发的证件。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对投入使用超过2年的证件限制打印签发,这类证件也按废证处理。
空白损毁的废证怎么处理?
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因毁损需更换的,管理机构、签发机构应持原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向上一级管理机构申请更换。
未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怎么处理?
遗失未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将丢失的证件登记为废证,并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作废。一次遗失5张以上的,应立即封锁现场,向公安机关报案;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逐级上报至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备案。
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处理?
各级管理机构应对出生医学证明废证号码及报废原因等进行登记,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在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中标记,连同废证原件,于每年6月30日前逐级上报至省妇幼保健院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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