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深圳龙岗区第一批公租房选房签约工作将于2019年7月29日至7月31日展开
2019深圳龙岗区第一批公租房选房签约指南
一、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一)选房时间
入围及候补入围家庭选房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至7月31日,房源选完即止
具体选房时间安排:2019深圳龙岗区第一批公租房选房时间安排表
(二)递补认租家庭的选房安排
入围和候补入围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递补认租家庭按排位顺序递补选房,选房时间为2019年8月1日。
(三)选房地点
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选房服务大厅。
(四)签约及入住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签约服务指引:2019深圳龙岗区第一批公租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深圳龙岗区住建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三、重要提示
(一)上述房源暂定2019年9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二)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选房期间,每天22时前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 )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情况。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法规法律和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六)政策咨询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319;咨询电话:28589935、2858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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