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核。
报送资料
材料名称 | 数量 |
《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 | 3份 |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
自助办税终端
网上办理
电子税务局
办理时限
1、纳税人办理时限:纳税人应于12月31日前申请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复评。
2、税务机关办理时限: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事流程
办理结果
纳税人领取《____年度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或进行评价结果的自我查询。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应于12月31日前申请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复评。
3、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领取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时,应出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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