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公民所持《户口迁移证》因丢失、损毁等原因,未超过有效期限的,可申请补领。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办理机关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对已受理的申请,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核。
4.审批
派出所民警审核后当场作出审批意见。
5.办结
对审查合格的申请,当场打印户口迁移证。
6.送达
申请人确认签名,当场领取户口迁移证。
申请材料
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各派出所户政受理点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各派出所户政受理点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4465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4:00-18:00 周六便民服务日 09:00-11:00 15:00-16:30
位置指引:深圳市南山区各派出所户政受理点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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