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资格
1.自毕业证发证之日起24个月内未实现初次就业(以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为准),并且属于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和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本市高校毕业生中参加省级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计划(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服务期满后两年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本市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也可参照本市高校毕业生办理实名登记以及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了。
网上办理
网站办理:
1.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官方网站(https://sz12333.gov.cn/ggjyfw/)
2.在个人用户位置进行注册
3.根据网站提醒自助进行实名登记
现场办理
1.高校毕业生本人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现场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
(1)现场填报《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
(2)毕业证
(3)身份证和户口簿
备注:1.非本市户籍无需提供户口簿
2.以上材料核验原件后留存电子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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