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人才引进办理条件
依据深圳市引进留学人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留学人员均可委托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留学人员引进手续。
1、申请对象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2、申请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取得我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留学生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
留学归国人员登录留学生引进申报系统,依次点击“留学人员引进-新增申请-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按页面提示填报信息,如申报配偶随迁或子女随迁的,按要求扫描上传相关证件原件,然后点击“保存”-“返回”-“上报”。
注:代理机构选择“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XX分部”。
2、预约办理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人才引进】,获取入深户预约入口
按页面提示进行预约(首次预约须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注:业务不可跨部门办理,请预约与信息提交部门一致的业务点。
3、业务受理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与申报信息相关的有效证件原件到所选分部办理留学人员引进手续。经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申报信息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现场签订《人才引进代理委托协议》;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完整的,退回更正后予以受理。需调档案的同时开具《调档函》,申请人凭《调档函》回原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商调手续。
4、等待审批结果及户口迁移
符合秒批条件的,系统自动秒批通过,申请人待收到公安的短信后,直接预约办理入户手续即可。不符合秒批条件的,人工受理审批同意后,申请人根据接收到公安短信提示自行办理入户。
注意事项
1、留学人员引进业务须本人预约办理,不可代办
2、留学人员经审批同意接收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户籍迁移和落户手续.
3、申请人如需使用纸质《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可在留学人员业务申报系统首页右侧,无需登录自行查询打印(个人账号查看介绍信编号如:[2005]留字第0001号或深人社留[2017]第00001号方可打印)。
网点介绍
详细信息: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分部网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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