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办法》(深府办规〔2021〕2号)要求,深圳将开展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2021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企业提交以下初审材料。
(一)初审材料
1.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
2.申报承诺书。
3.母公司授权签字人签署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基本职能的授权文件。
4.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电子件,下同)。具有总部功能的机构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深圳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拨付运营资金的证明文件。
5.母公司近一年度审计报告。
6.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企业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初审材料报送要求
初审材料提交至各区(新区)商务部门、前海管理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部门(以下简称:区商务部门)
1.前款规定未列明提供复印件的,应当提供文件的正本。
2.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多页的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3.所有材料一式5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4.申报企业同时需提交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顺序一致的电子文档(统一刻录成光盘2张,PDF格式,能够进行目录索引)。
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企业认定】,获取2021年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