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19〕14号)及《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0〕77号)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行受理
详细信息:2021年深圳光明区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深圳光明区2021年支持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助标准
支持数量、资助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数量
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事后资助,对获得市级扶持计划资助的制造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其服务光明区企业实际营业收入3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获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按市级资助50%配套,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资助金额不考虑平台地方财力贡献。(服务包括为光明区企业提供的共性技术开发、试验验证、检测测试、研究咨询等技术与信息服务。)
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获得市级扶持计划资助的制造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获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
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 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0〕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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