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发布关于受理2020年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的通知。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详情
深圳盐田区2020年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企业创建技术中心予以扶持。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1号;
(二)《盐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20〕2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2019年以来被认定为国家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五百万元、三百万元的扶持,对已获得资助后被评为更高级别的技术中心项目,按相应扶持的标准追加差额扶持。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无偿资助、自愿申报、资助机关审定。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2019年以来被认定为国家级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五、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s://ytcyzj.yantian.org.cn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扶持的需提供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六)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扶持的需提供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申请表格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技术中心)》。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具体时间以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发布的受理项目申报的通知为准。
(三)联系方式:工业科:25228163,25221292。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4楼421室。
八、决定机关
盐田区政府。
九、办理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准项目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按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相关流程进行报批和公示—申报单位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十、办理时限
根据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十一、不予受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十二、审核方式
核准类。
说明:区政府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区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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