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定于2020年8月17日起启动我区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培养总名额600人
深圳光明区2020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8月17日至9月4日下午17:00截止。
(二)培养计划申请
企业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入口见文末提示)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申请列入学徒培养计划)”,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三)受理
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有缺漏的告知企业补足材料后重新申请。
(四)评审
人力资源部门在申请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条件,学徒培养计划的完备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五)结果公布
评审结果将于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公布。
学徒备案
(一)备案时间: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申请:企业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入口见文末提示),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 (学徒培训备案)”,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三)备案结果:人力资源部门自备案材料申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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