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2020年度(第二批)福田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下称《申报指南》)的规定,深圳福田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于即日起面向社会接受项目申报
详细信息:2020年度(第二批)深圳福田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深圳福田区第二批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所需材料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以下项须提交详细的附件材料(网上填报时以上传附件方式提交):
(一)文艺表演、文体赛事等各类文体活动必须报详细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包括观众对象、预期成效、活动流程、承办机构情况、剧本/编曲/编舞/原创作者/导演等主创人员情况介绍、现场设计效果图、安保方案、宣传计划等;以及与场地或项目其它合作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二)文艺精品创作需说明创意目的、创作形式和创意构思,附作者艺术简历,文学类创作另附故事梗概,音乐类作品另附乐谱和音像小样,舞台剧作品需提交已经完成的剧本及相关的导演阐述、舞美、灯光、人物造型、服装设计图或草图、音乐小样及其乐谱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
(三)文学及理论著作出版申请报告中必须包括:书稿出版预算、计划发行对象、对本地实践或理论发展的意义以及书稿著作目录、内容介绍等内容;附件中须提交已经撰写完毕的书稿清样、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或意向书等出版证明、著作权所有者的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及其所在单位或学会对申报书稿的鉴定意见。
(四)美术作品创作、展览、交流活动需附作者介绍、展陈、宣传工作方案及部分作品照片、展陈效果图和简要说明(含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年代)。
(五)社会科学课题研究申请报告中须包括: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有关同类课题的研究综述(包括本研究在该类研究中的所处的地位和影响)、课题界定、创新点、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成果及呈现方式和课题组成员及分工。
(六)申报项目涉及境外活动的,须提供与境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及有审批权限的文化或外事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差额资助项目的申报单位申报时需提供项目的其他收入来源说明。
(八)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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