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有关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有关项目受理工作。
详细信息:深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创投资助类申请指南
深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投资助标准
(一)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VC、PE排名前20强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企业。
(二)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政策依据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对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VC、PE排名前20强)2000万元以上投资的企业,经认定后按照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额的5%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申请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的,并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三)已获得知名创业投资机构(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VC、PE排名前20强)2000万元以上投资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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