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有关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有关项目受理工作。
深圳龙华区“百十五”企业资助申请程序
(一)发布公告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订申报受理计划,在龙华政府在线等媒体上发布申报通知。
(二)企业申报
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入口见文末提示)-制造业分项-“百十五”企业资助类申报,预审通过后打印相关资料。
(三)材料接收
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形式不合格的,解释后退回。
(四)材料审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审批环节;对经审查内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申请企业;对经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申报主体应在规定期限内补充申报材料,逾期不报的予以退回并不再受理。
(五)征求意见
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拟资助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经有关部门界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或者明确建议不予资助的,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视情况予以采纳;相关部门未明确意见的,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正常程序报批。
(六)对外公示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符合拟资助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等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报批
公示期满后,报区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八)资金拨付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资助对象下达资助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款项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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