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2020年第七届健身舞蹈大赛活动参赛要求
1、健身团体舞。作品要求自创,不得拷贝专业舞蹈团体的获奖作品,凡参加历届区级以上比赛获奖作品(前三名或一等奖)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团体舞评分特点,将按照参与性强、动作整齐、队形流动变化、服装美观大方等要素来进行,人数在12人以上,服装统一,时间不超过6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各参赛队可选择1个或多个以上舞种,并将音乐制作成CD或拷贝U盘,赛前交组委会音响组负责人。
2、上述要求须认真执行,否则将酌情扣分,严重违规者组委会可取消其参赛资格。
竞赛办法:
比赛方式。分初赛、复赛、决赛。
报名费。本次报名参赛免费。
3、团体舞。比赛按10分制评分,最高9.8分,最低9分,采取现场报分、计分、颁奖的方式,按照团体舞的整齐、技术、队列、艺术、服饰等综合要素来进行评判。
4、裁判。比赛裁判由组委会邀请体育舞蹈国家级以上资格人士担任。
奖项设置:
健身交谊舞、摩登拉丁舞、健身舞组团体舞,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奖杯、证书。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12月19日举行的首届“广电杯”粤港澳大湾区体育舞蹈电视大赛团体舞组比赛。
具体要求
1、本次活动是全区年度全民健身运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队应高度重视,挖掘社区文艺骨干,调动基层文化从业人员积极性,做到专人负责,确保赛事质量。
2、各单位要挑选热爱跳舞的人员进行组队,也可以以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培训中心、社区舞蹈队、健身舞活动点为单位参赛。
3、参赛队服装款式可自行设计,表演服饰讲究高贵典雅、美观大方,以体现参赛队的精神面貌,展示龙岗人的文明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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