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号)、《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4号),制定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
详细信息:深圳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
深圳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G1.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机构。以市场监管、民政、编制管理部门登记的机构信息为准,此项无须提供相关材料。
G2.单位应当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地址: http://tyrz.gd.gov.cn/)注册法人用户。
G3.遵守法律法规。至受理机关受理之日,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g1)申报单位在异常经营名录内。
(g2)申报单位在深圳市信用平台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等行政处罚记录的。
(g3)申报单位列入深圳市公共信用“黑名单”。
(g4)五年内,申报单位有不依法纳税情形的。
(二)申报单位的其他条件
申报人按照(d5)(d6)(d7)(d8)条款申请时,其申报单位应在所述条款范围内。此项无须提供相关材料。
申报人条件
深圳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人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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