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发布2020年第一批留创园启动资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详细信息:2020深圳光明区第一批留学人员创业园启动资助申报指南
深圳光明区2020年第一批留创园启动资助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完成科技部火炬中心小微企业认定。
(四)完成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智慧光明,企业服务平台( http://203.91.35.46:8085/companyPortal/#/)。
(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六)职工人数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其中研发核心人员须有2人及以上在光明全职工作。
(七)须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满6个月且不超过三年,并处于科技型小微企业认证有效期内,企业负责人未在深圳市范围内以同一技术、同一项目注册成立其他公司。
(八)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九)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报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光明区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以光明区社会信用体系统筹部门公布名单为准)之中。
(十)遵守留创园的规章制度,在园区内正常开展经营。
(十一)每个在孵年至多申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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