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想申请宝安区的人才落户补贴,但是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该项补贴的条件?接着往下看吧!
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历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宝安户籍;
3.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由宝安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人自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后,无宝安区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所服务的用人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且依法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是指新引进人才通过工作单位依法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个社保险种(社保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
5.新引进人才全职工作的企业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新引进人才申请人须毕业于世界大学排名前300的知名院校(指申请人毕业前一年度的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或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排名前300名的大学);
7.新引进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申请人未满30周岁、硕士的申请人未满35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8.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24个月内,通过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提出补贴申请(以系统受理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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