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龙岗区准备养狗的人士要记得进行养犬登记哦。本文为大家整理了龙岗区养犬初始登记的办事攻略,一起来看看吧!
受理条件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组所,且独户居住的居民,可以养犬。单位养犬的,应当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措施并确定专人负责犬只管理;非烈性禁养犬可以提出申请。
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正反两面照);
2.养犬登记表;
3.犬只全身照片;
4.犬只头部照片;
5.犬类免疫证明;
6.同意饲养犬只的证明;
单位申请法人需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一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
一、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
1.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直接入口见文末)提出申请,如实、准确填写养犬登记申请材料,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或邮寄到综合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工作(预审时间不包含在审批时限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进入受理环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预审驳回。
2.窗口工作人员对预审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生成《收文清单》,符合法定条件的,发送已受理的手机短信,并生成电子版《受理回执》;材料不全的,发送需材料补正的手机短信,并生成电子版《材料补正告知书》;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送不予受理的手机短信,并生成电子版《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核结论告知审批人。
4.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决定。
5.办结自批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深圳市养犬登记证》。
6.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或选择快递领取。
二、微信公号申请
申请人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项(即时),进入“深圳养犬服务”后点击“线上办理养犬证”按要求录入信息,提交申请,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以受理(直接申请入口见文末)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或办证服务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的犬只符合养犬条例规定且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不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将材料录入系统
4.自批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深圳市养犬登记证》。
5.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领取或选择速递领取审批结果。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7 (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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