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说明: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材料
1.毕业证
材料说明:字体清晰,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
2.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材料说明:字体清晰,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材料说明:内容和签字真实准确有效
流程
1.呈报单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并登录填报信息;呈报单位需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2. 毕业生可填报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3.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4. 毕业生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和材料。
5. 系统校验毕业生信息,非深圳户籍毕业生信息校验通过的,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到拟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非深户毕业生信息验证不通过的,业务办结,毕业生可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学历信息验证通过的,网上办理报到手续。
6.受理。人力资源部门在系统受理或系统自动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真实、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信息真实、一致的,受理。
7.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即办。
8.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即办。
9.决定。审批不通过的,当场告知或系统反馈不予办理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10.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755-88123460;0755-12333
咨询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4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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