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暂时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深圳市本市户籍居民可以申请办理居民临时身份证。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新冠疫情期间,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前往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
一、已经注册“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的申请人,在现场手机登录账号认证通过后,无需提供据居民户口簿,否则仍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核查原件,不收复印件);
二、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须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监护关系证明材料之一(核原件,收复印件):
1.体现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收养证》;
4.其他监护证明材料(属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时:
1、16周岁及以上申请人: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委托代办”栏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编码,预约后前往现场代为办理。
2、16周岁以下及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如监护人无法到场办理,可由监护人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委托代办”栏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编码,申请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预约后前往现场代为办理。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如需提供复印件的,均按A4纸规格竖向复印。
申请流程
此业务可全城通办,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后,申请人或监护人携带材料前往预约窗口办理。派出所代管户人员需回户籍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或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直接入口见文末提示),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即时进行受理。
3.审核
受理通过后即时审核,申请人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4.审批
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即时进入审批环节,审批通过后,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
5.办结
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即时签发临时身份证。
6.送达
邮政速递将派送证件,申请人凭收件码领取临时身份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预约入口见文末提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深圳临时身份证办理点一览
2.受理
户政窗口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核,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
3.审核
符合条件的当场审核。
4.审批
通过审核后分局民警当场作出审批意见。
5.办结
对审批通过的申请,公安机关给予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件(当场办结)。
6.送达
申请人领取临时身份证。
申请费用
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
申请时限
当场办理
证件有效期
3个月
办理地址
深圳市各户政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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