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境外所得申报需要报送哪些信息?
境内派出单位需报送外派人员情况的,应当报送以下信息:
姓名(Name);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Type and Number of ID card);
职务(Position);
派往国家和地区(Name of expatriated jurisdiction);
境外工作单位名称和地址(Name and Address of the workplace abroad);
派遣期限(Time period of overseas expat assignment);
境内外收入情况(Income derived from China and earned abroad);
境内外缴税情况(Tax paid in China and abroad);
其他所需信息(Other information required)。
哪些境外所得需要办理个税申报?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4.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5.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7.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8.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9.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内容:2020年度个税境外所得申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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