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发布《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为了自己和路人的安全骑“小电驴”的朋友们一定要仔细看了。
2021年深圳哪些地方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
下列地点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
1.机动车道;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内;
3.地下车库、住房和办公室内;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停放的其他有关地点。
电动自行车密集的农贸(农批)市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企业和住宅小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
2021年深圳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求
1.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并携带行驶证;
2.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3.不得饮酒驾驶;
4.不得逆向行驶;
5.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6.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7.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8.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9.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10.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
11.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12.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13.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附载儿童的,应当确保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
14.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交通安全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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