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宝安区发布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为保障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方便广大家长熟悉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2021年入学有关事宜指引发布。
详细信息
2021年深圳宝安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身份证明常见问题解答
(一)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答:不需要更改,是以住房证件或证明上的地址作为确定学区范围的依据。
(二)儿童、少年的出生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与户口本不符,对监护关系证明有影响吗?
答:如果儿童、少年的出生证的日期、姓名与户口本不符合,但是儿童、少年的户口与提供申请材料的父母一方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不受影响;如儿童、少年的户口与提供申请材料的父母一方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
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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