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已结束。根据《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第四批)有关事项的通告》(下简称《配租通告》)以及《关于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第四批次)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有关规定,现将选房名单、选房排位以及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公租房选房等有关事项(2020年第四批次)
深圳宝安区公租房选房方式(2020年第四批次)
一、选房时间
2021年1月16日至18日9:00—12:00,14:00-16:00,16:30—18:30,19:30-21:00。
具体选房时间安排:深圳宝安区2020年第四批公租房选房排期表
因场地有限,请入围家庭每户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同时,请各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二、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安排在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区住房和建设局。
选房方式为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三、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区住房和建设局二楼签约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或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选房服务指引:深圳宝安区2020年第四批公租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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