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华区教育局发布龙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及入学指引
详细信息:2020深圳龙华区大学区初一学位申请指引
2020深圳龙华区大学区初一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一)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二)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三)关于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经评估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龙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学区内学校。(如需评估,可去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评估,评估时间5-7月,预约电话89468832。)
2.经评估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龙华区户籍的精神残疾、智力障碍、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深圳市龙华区润泽学校报名(地址: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大街94号观澜中心小学内,电话:21016391)。听障、视障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前往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
(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未申报或未上传初审材料。
2.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3.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实事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五)大学区入学所提供的材料和享受的优惠政策,与非大学区相同,有关要求可参照非大学区新生入学指引。
(六)2021年申请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或通过“i深圳”APP自主申报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2021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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