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华区教育局发布龙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指引(非大学区)
深圳龙华区2020年幼升小积分入学办法(非大学区)
(一)新生学位类型
根据学生在学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第一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下同)或原著居民住房(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或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工作站证明、房屋合法有效证明,下同)或安居商品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商品房或原著居民住房或安居商品房。
第三类:龙华区户籍,学区内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已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下同)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学区内商品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二)学位积分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学位 类型 | 户籍类型 | 住房类型 | 基础分 | 加分项 | ||
深户住房/非深户社保 | 计生情况 | 户籍情况 | ||||
第一类 | 龙华区户籍 | 学区内商品房或原著居民住房或安居商品房 | 60 |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自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取得商品房房产证(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 | 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
第二类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学区内商品房或原著居民住房或安居商品房 | ||||
第三类 | 龙华区户籍 | 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加分。 | |||
第四类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 ||||
第五类 | 非深户籍 | 学区内商品房 | 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 | 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 ||
第六类 | 非深户籍 | 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
说明:
1.以上住房、社保、户籍积分项积分不封顶。
2.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3.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其他类住房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4.以上积分办法不包括大学区,大学区积分办法另行制定。
(三)录取顺序和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不变。
共享学区范围学校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录取,原学位类型不变。
(四)如何知道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哪几位学位类型?
非大学区招生范围:2020年深圳龙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咨询电话
大学区招生范围:2020年深圳龙华区大学区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小学+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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