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可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次数为一次
详细信息:深圳公积金自愿缴存申请指引(申请时间+受理条件+材料清单)
深圳公积金自愿缴存申请时间
开始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020年5月30日前提出申请
截止时间:
自愿缴存期限从终止后的次月起算,至2020年6月30日。
其他说明
1.企业申请自愿缴存的,可以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停缴,或者在缴存比例1%-4%(包括本数)间选择缴存比例继续缴存。
2.自愿缴存业务期限届满(2020年6月30日)后,企业自动恢复到申请前的缴存状态。
3.自愿缴存业务期限届满(2020年6月30日)后,企业符合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办理缓缴或者降低比例至3%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或者降低比例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已办理自愿缴存业务的,自愿缴存周期不纳入该期限范围)。
4.企业目前正处于缓缴或者降低比例状态的,可以提前终止缓缴或者降低比例,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申请办理自愿缴存,自愿缴存期限从终止后的次月起算,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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