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购房票据多久有效?
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刷卡验密)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现场领取)
4.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5.购房发票
6.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或委托配偶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配偶的身份证件
(2)结婚证
7.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业务办理须知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异地购房提取的,若职工本人针对该套房产申请了住房按揭贷款,则预约至银行网点办理(建议携带住房按揭贷款相关材料前往办理),目前仅开放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部分网点。
3.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4.职工以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购房提取的,提供开发商出具的购房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若购房收据或购房发票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或开发商印章)。
5.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
6.贷款银行印章指银行业务专用章(贷款专用章、消费信贷专用章、会计业务专用章、个人业务专用章等)或银行公章。
7.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8.异地购房提取无法当场核验信息,经查询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9.申请材料中注明“复印件一份”的,表明须留存复印件一份,但部分材料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点击“材料清单”的“其他要求”查看。
相关内容:
微信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最新缴存基数和比例、公积金办事指南等办事攻略。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