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这两种疾病在确诊之后,往往可能需要长期用药。为了保障此类参保居民患“两病”后的用药保障,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及9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均提出要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深圳“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有目录吗?
有的。国家对“两病”用药提出了“四个优先”(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的要求。广东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确定了我省“两病”药品目录,同时公布了每种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规定药品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我市执行广东省的“两病”门诊用药目录和医保支付标准。
“两病”政策明确的保障
一、明确“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范围为已确诊为“两病”患者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档参保人。
《指导意见》规定的“两病”用药保障机制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但我市的实际情况是:我市已建立职工、居民一体化的医保制度,基本医保按照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按规定,我市居民可参加基本医保一档或二档。因此,从公平角度考虑,《通知》拟将“两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范围覆盖至包含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档在内的所有“两病”参保人。
二、明确“两病”待遇执行的医保药品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按广东省的规定执行。
“两病”用药保障是在原基本医保基础上新增的待遇,因此,国家政策上对“两病”用药提出了选用药品“四个优先”(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及“医保支付标准”的要求,以确保药品合理价格,解决参保人用药负担,保障基金平衡的目的。
广东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目录中包括了109种高血压药品和83种糖尿病的药品,同时公布了每种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我市按照广东省统一规定执行。
三、明确“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的医保报销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两病”用药以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实现待遇给付,同时提出“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师责任,加强两病患者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因此,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通知》规定了差异化的“两病”门诊专项医保报销比例:
1.参保人在医保定点社康中心就医使用“两病”药品,大病统筹基金支付50%。
2.“两病”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接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的,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两病”药品门诊费用,大病统筹基金支付80%。
通过发挥医保的引导作用,鼓励参保人签约家庭医生,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做实做细家庭医生“两病”管理工作。
四、明确“两病”药品大病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数
《通知》明确“两病”参保人使用降血糖、降血压的药品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数计算原则,即以医保支付标准为基准,低于支付标准以实际价格为基数,高于支付标准的以支付标准为基数计算,国家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支付基数按相关规定来确定。
五、明确“两病”待遇与其他医保待遇不重复享受。
对于统筹基金支付后的费用,有个账余额的,按规定可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同时《通知》明确参保人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已享受本通知规定“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的,不重复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六、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各部门协同做好“两病”用药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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