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印发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市场监管、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收费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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