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是指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具体而言,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系数、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除了工伤职工本人,其他人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
工伤职工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以及工伤职工的所在单位均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人如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应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带齐申请鉴定的相关材料(按申请鉴定类别提供)。
办理流程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现场鉴定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相关内容:
扫码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工伤】即可了解工伤保险缴费相关、工伤待遇等相关办事指南。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