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告,大鹏新区共筹集了236套住房面向大鹏新区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职工定向配租。
详细信息:深圳大鹏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配租公租房详情
深圳大鹏新区先进制造业企业配租公租房配租流程
一、现场看房时间
1.看房时间:2019年10月16日,上午10:00-11:30,下午15:00-17:00;
2.集合地点:葵涌办事处金业大道(知己工业园对面),需提前联系预约;
3.联系电话:0755-28333763、28336592。
二、申请受理
1.受理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1月1日,具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视为不申请本次房源;
2.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111办公室;
3.咨询电话:0755-28333763、28336592。
三、资格核查和公示
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受理单位申请材料60日内对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职工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进入选房环节。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纳入本批次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范围。
四、选房
本批次选房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先后顺序,申请单位应当在指定时间内按照单位抽签排名顺序依次选定公共租赁住房。
单位应当在选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单位逾期签订选房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单位签订选房确认书后,不得变更所选定房源。单位两次放弃选房的,自第二次放弃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得提交配租申请。
如本批次房源供给小于审核通过后的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数量的,由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单位审核通过后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数量比例确定供应给各相关单位的公共租赁住房比例,直接进行配租。
五、单位内部分配方案
承租单位应当在签订选房确认书之后,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单位职工分配所选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单位内部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应当包括分配人员信息、分配规则等,并在本单位网站或信息公告栏公示15个自然日。
承租单位应当自签订选房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将完成公示的分配方案书面报告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由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深圳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
单位入住职工条件
入住职工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与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属于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的;
3.职工及其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者住宅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本市其他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其共同申请人可由其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构成;
4.职工及其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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