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深圳龙岗区第一批单位人才住房选房指南
一、选房原则
1、限额原则:申请数量大于供应数量的项目,各申请单位在该项目选房时,需按上述配租原则核定的套数进行。
2、集中原则:单位申请同一小区同一楼层某类户型核定选房数量小于该楼层该类户型剩余房源数量的,需在该楼层集中选房。
3、补选原则:根据上述配租原则,未选足核定房源数量的申请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可视本批次剩余房源情况,安排其在补选阶段按原排名顺序补选一次,总选房数量不得超过核定房源数量。
二、选房及签约事项
(一)选房资格确认时间
经公示合格的申请单位,需在2019年7月26日至7月31日期间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选房资格确认;未按时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批次人才住房选房资格。
(二)选房签约时间
1、企业选房时间:2019年8月6日至8月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2、机关事业单位选房时间:2019年8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00)。
各单位具体选房时间安排:2019深圳龙岗区第一批单位人才住房选房排期表
(三)选房签约地点
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大厅。
上述选房签约事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申请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前来参加选房签约的,视为放弃本次配租资格。
选房服务指引:2019深圳龙岗区第一批单位人才住房选房服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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