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挂失
公安部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如何办理补办
身份证丢失之后,及时补办是关键。
补办流程
1、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
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陆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网址:http://msjw.szga.gov.cn/?serviceType=1),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
2、受理
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取号,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提交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回执。
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领证
审核通过后,当收到领证通知,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到办理窗口领取证件。如选择邮寄的,邮政速递派送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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