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精神,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宝安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长期合作筹集供应人才住房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宝安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指挥部批准,结合我区房源实际情况,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将面向宝安区就业的人才供应通过市场筹集的社会存量住房
深圳宝安区2020年第一批人才房申请程序(社会存量)
一、受理要求
1.受理时间、方式
福永地铁站店等5个项目受理时间:12月1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日正常受理)。
申请人在上述受理期间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承租项目管理处,未在2020年12月15日前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目终止受理申请。
申请材料:深圳宝安区2020年第一批社会存量人才房申请所需材料
2.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1)福永地铁站店,联系电话:18948186918
(2)石岩店,联系电话:17727944595
(3)塘尾十一区店,联系电话:19902917628
(4)塘尾十三区店,联系电话:18948186862
(5)福永店,联系电话:18948186988
二、资格核查、公示
申请资料由提供房源的住房租赁企业受理,宝安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初核后送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终审。
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的名单将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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